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1,在我的婚姻存续期间向我的哥,和姐借的钱用于生活和其他费用开支并打有借条.在离婚时这个算不算是共同的债务,借条能不能成为依据?法院会认此据不?
2,我结婚前签了房子的预购房协议并交了一部分首付款,结婚后才正试签订了购房协议,并还又支付房款费用.这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的?若算应是如何分的.之后房贷一直没有交.
3.我一直带着孩子,她外出工作,没有给家里寄过一分钱(外出后就没有抚养过孩子)快8个月了,我能否以此为据起诉,向法院申诉判决离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qf200……(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3-12-08 16:47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