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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法院孙保忠伪造签字制造错案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法院孙保忠伪造签字制造错案 2011年初李双贵在邯郸市峰峰矿区行政庭起诉两个行政案件,行政厅长孙保忠久拖不办,于2011年底为完成办案率,指使法院工作人员王韬写了撤诉申请,伪造当时人签字,按撤诉处理,至今未给当事人判决或裁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双贵(山西)
提问时间:2013-12-08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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