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关于农村房屋产权中户主姓名更改

关于农村房屋产权中户主姓名更改 现有易宅基地.房屋为1971年所建土坯房.有我的六祖父所建.因六祖父膝下无子.故收父亲为养子.收养时间为1964年.在此之前的宅基地也是六祖父从本族上另一老人处获赠.获赠时间为1951年.当时无公正机关.但有当时村干部等人作证的<立继单>.可证明我父亲现居房屋和二叔现居房屋宅基地原属六祖父.现在两处房屋的产权证上分别为父亲和二叔的名字.发证时间为1991年.六祖父夫妻两人均有无父亲一人赡养.而当年发证时村委并未调查二叔所居之房所有者而立为户主为二叔.二叔也是一人独居于现房.现在由于二叔赌博成瘾.欲卖掉此房.现在父亲想更改起户主姓名.

1.祖父所得到立继单现在是否还有法律效力(祖父已去世.其上面见证人只有一人现存于世)?
2.按照现行继承法.父亲是否可获得此房屋拥有权?
3.91年办法的产权证如果想更改户主.是否可行?如何操作?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ntao……(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09-02-12 14:0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