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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

家庭婚姻 母亲系贵州人,继父系上海人且有住房(继父一家几口合住一老房子)。母亲与继父婚后两年,拆迁取得两室一厅房屋。当时政府考虑继父是已婚,故分得两室一厅,若是单身,只能分得一室一厅。(备注:房屋产权证上只有继父一人的名字,婚后多年继父一直不务正业,无经济来源,靠母亲上班养活)。咨询问题,请问母亲提出离婚,房产是否有份?若房产没有份,还能取得其他哪些方面财产的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hong……(内蒙古-乌兰察布)
提问时间:2013-12-06 12: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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