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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改制

急问!!企业改制法律问题

急问!!企业改制法律问题 我们是国有企业改制的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7月之前一部分职工买断工龄离开了 一部分职工以工龄置换为股份同意入股,同时选举了董事会(由原公司领导班子当选),由于改制工作十分复杂,债权债务、资产转让、职工安置、资产过户等问题都未办理,直至2009年5月左右改制工作才完成,注销了老公司,注册了新公司,注册股本60万元。股东30人。
    最近一部分股东(原职工)提出公司长达几年不开董事会违法,我们认为新公司直到2009年6月1日注册成立,之前是国有企业正在改制中,股东身份只能从2009年新公司成立开始算起。
    还有一部分股东认为公司账面现有几十万现金,应当按分红全部分掉,,我们认为当初职工工龄置换股份时是死资产,通过变现成了活资金,是大家的股本,不能分。同时他们认为公司上班的人数太多(5人),要求只保留2人其余下岗。而公司的上班人员在公司改制中,坚守岗位,为完成改制任务做出了贡献。除了公司董事会成员之外,其余工作人员分别为会计、出纳,仓库保管员,我们认为应该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办理。但这部分股东是前些年停薪留职职工,他们现在或成为老板、或成为个体户,他们不管公司死活,就是一个目的,分钱,要将公司账面上的钱分光分净,然后靠公司每年房租再分红,不同意他们分钱的提议,他们就要改选。因为这部分股东占了大多数。请问律师,他们这种做法合法吗?                   
另外,现董事会成员被这些人闹的心已寒,不愿干了,想把自己的股份转让了一走了之,看他们咋搞,可又怕他们把新公司接受的原公司退休人员预留的150万元资产搞没了,承担不起責任。加之我们要转让股份,他们不接收,也不同意向第三方转让,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老白(陕西-汉中)
提问时间:2010-09-23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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