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查封,无法办理产权证,怎么办?
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你好,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建议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维权。 我的补充: 2013-12-05 09:47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可以通过诉讼,同时还可以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估计得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合法的途径,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那你可收集证据起诉解决
你好,诉讼解决主要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可以起诉开发商,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