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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公司的经理趁我家中夜间无人之机,入室拆了我家的阳光房,我该如何处理?
小区物业公司的经理趁我家中夜间无人之机,入室拆了我家的阳光房,我该如何处理? 诸位律师好,恳请能在此问题上给予帮助,谢谢!
09年8月,我在本市某小区购买了一处商品房(3层联排别墅),并与今年5月开始装修,其间,由于个人生活需要,在别墅的1-3层的4处露台分别搭建了钢结构玻璃阳光房。
之后,小区物业多次找我协商,让我拆除,理由分别是:
1.联排别墅的露台面积未计入产权面积,属于公共面积,而购房合同附件上已经注明“不得私占公共面积”;
2.物业集团领导不允许,这样会影响小区整体美观及影响余房的销售;
3.业委会未成立之前,物业必须履行与开发商签订的物业合约....
但是,我一直没同意,因为我认为即使露台属于公共面积,也具有排他性,并且,我搭建的阳光房绝对没有影响到房屋安全以及侵占邻居的利益。
就在今年9月6日中午,物业经理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得知我正在外地出差。夜间,他带领十余人,耗时5个小时,对我家的4处阳光房进行了破坏性的拆除,并且,由于拆除时,破碎的玻璃堵塞了地漏,而9月7日的一场暴雨致使屋内积水达3厘米以上,刚做好的吊顶和墙面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
该物业经理在拆除工作完成后,于9月7日上午给我发了一条短消息,告知我“违章建筑”已于昨晚拆除。于是,我匆忙于当日下午赶回家,看到的是家里已经变成“水帘洞”。
我和爱人用了数小时才把积水清理干净,其间,拨打该物业经理的手机均无人接听。于是,我到物业找到了另一位经理,她看了现场后,对所做之事供认不讳,一再道歉,请我冷静对待,不要报警,并承诺,对给我带来的相关损失可以进行赔偿。
由于当时已近晚上9点,家人也很累;同时,这位物业经理家里还有个1岁的孩子需要照顾,并且当事人也不来现场。当晚也就散了。
回家后,我冷静考虑,物业经理也是为了头顶的乌纱帽,没有办法;况且,以后我是在这儿定居,也不想把关系搞得太僵。所以,我也就忍了下来,没做任何出格的举动。
9月13日,我把装潢公司计算的相关损失报给了物业,约5万元,他们承诺尽快把赔付的款项到位。
由于临近中秋,公司事情比较多,我也就忙着出差了。但是,当我9月21日回来后,我去了物业,得到的答复是:领导不乐意赔偿,我可以起诉了。
整个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我的考虑是:
1.虽然该物业经理在拆除前,曾经几次三番与我口头协商,但是我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的拆除行为是受物业公司的指派;
2.要说证据,我只有该物业经理给我发的那条短消息和我到家后所拍的现场照片;
3.事隔半个月之久,我还能不能报警?报警的理由是什么?入室盗窃吗?
4.我真的不善于大吵大闹(虽然有时挺奏效),确实也没这么多精力,但是,我又该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诉讼吗?说实话,我没干过这事,特没经验,况且,是起诉那位经理还是物业公司?毕竟,我是一个人,他们是一群人。
再次对各位的帮助表示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3211(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0-09-23 1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