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11.25号晚上5:40左右被冒充顾客的小偷偷走店内1台价值3700元的手机
不合理,因为这是刑事犯罪,并不是你的不尽职造成的公司损失,应该走刑事案件
你好,不合理,也不合法。
您好,不合理的。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