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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没有欠条的债务,是否能被法律承认

没有欠条的债务,是否能被法律承认 农村家里造新房子,但钱不够。。。女方的弟弟是开装修材料店的,为了帮助我们,因此建设材料、装修材料、装修工费用等都由女方弟弟垫付了。。。但没有写欠条,只是各自做了帐,没有清算。。。
现在,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对于这笔债务,法律会怎么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010离婚(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0-09-22 20: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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