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厦门。我想咨询一下没签劳动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我该找谁维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该找老板维权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可以先通过劳动监察处理。
先搜集证据证明你在公司这边上班 然后再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以免打草惊蛇 到时公司不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