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关于农村习惯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如何举证
关于农村习惯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如何举证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叫杨超,现是四川警察学院的一名大四学生(法学),今天家里与同村村民发生了一起关于物权归属纠纷,家里条件不好,我只能自己替家里代理,但是学识浅薄、知识到用时方觉得少,所以真诚的向你们请教,真诚的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谢谢!
事实是:在我们村分责任林区前,当时我们村的老人都先去好一棵树(在树上做标记,表明树是自己的),以便以后过世了拿来做副棺材入土为安,我父亲也去好了一棵,后来分林的时候我父亲好的那棵树被划到一张家责任林区,在前几个月,有一个人去跟张家的商量好价格1000元购买了我父亲好的那棵树,按照市场价格为8000元左右,然后他们就去把树砍倒了。
纠纷发生后,在村委会调解下,我家人跟张家和买树的人达成书面协议:树归我家,然后我家就给对方300元作为他们砍树的劳务费。双方签字同意,事过一个月多,对方反悔,退了钱,并说我家在一个月内不起诉到法院,对方就把树运走。
现在的困难是,根据原来我们村上在分山林之前老人先好一棵老树将来做棺材备用的书面证明,村委会前几年就找不到了,而且时间过去二十多年了,能证明有这个书面证明的老人剩下的不多,而且估计农村人事不关己大家都不爱把事烧到自己生身上,估计想从他们那里找到有这个习惯的证言很难取到,不过村上现在还有一些老人以前也好有那样的树,也还在其他人家的责任林里。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gch……(贵州-黔东南)
提问时间:2013-12-02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