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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我们政府组建灾民楼,征用了我们的土地,即现在的乡村道路西的合同地,每户征用3.5亩。村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决定进行地块调整,当时身为队长的甲方,负责地块调整,有决定权,他家地也被占用3.5亩,由于这块地不好,他找我协商说,把他剩下的3.5亩调给我,当时我说这块地改良需要很长时间,以后就不能变了。甲方同意了。他又在别的地方自己调了地。但当时土地调整了可是7亩地的合同没有变。我两家在那都有一份7亩地的合同,  从98年到现在,土地使用权历时15年,一直由本人经营耕种,2004年镇政府组建修路,属于永久性征地,补偿款也是给我了,2007年黑龙江省土地详查,7亩地也是我的名。现在由于我家地要有占用的可能,甲方又想要回地,这次办土地证,他拒绝签字,政府说有争议不能办证,我该怎么办?他那份7亩地的合同还有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ch……(黑龙江-大庆)
提问时间:2013-12-02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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