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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 律师您好:  我家的出租门市房政府要动迁,  承租方要求我给他退押金和4个月租金。  政府要动迁是不可抗力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中  118、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22、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我可不可以不给他退押金。为什么?先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Ft3196(辽宁-鞍山)
提问时间:2010-09-22 15:5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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