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可以依据承包合同起诉发包方要回我对公章、财务印章的控制使用权吗?
我可以依据承包合同起诉发包方要回我对公章、财务印章的控制使用权吗? 2006年我承包一个养老院,与法定代表人签订了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10年,承包期间承包人有独立经营管理权,经济上盈亏自负,法律责任自负。发包方不得干涉承包人的经营管理。但当时留下的后患是发包方也就是法定代表人掌控着单位的公章与财务印章。当时说如果正常业务需要可随时配合承包方加盖印章。但在以后的经营实践中,发包方看到承包方经营有方事业兴旺,就产生收回养老院经营自己或重新发包的想法于是开始以种种理由不给承包方使用公章及财务印章。致使养老院年检、报税及平时正常业务无法加盖公章及账务印章。严重干扰和阻碍了承包者的正常经营,使单位无法正常运转。对此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正常经营管理者对公章及财务印章的控制使用权吗?恳请您的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b5618(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3-12-02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