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机动车撞非机动车责任?
机动车撞非机动车责任? 急!急!急!
大行货车在325国道向广州方向行驶撞上了正在转弯的自行车,一人死亡,死者是一名37岁的男人。
注:1.自行车与机动车同向行驶,机动车当时以50时速行驶在国道内则(超车道)自行车行驶在机动车行车道上,当为晚上21点钟左右,此段国道中间只有双黄实线,没有中间分格物。相撞的原因是自行动车向左急转弯,而且电动车转弯时未做出人何表示,做手势等!2.机动车超载过多导致急刹车无用!3.自行车的人37岁!4.该路段未划分人行道和过马路线!5.事故后机动车主主动报案并停留现场!
我想问下,机动车车主会负多少责任?怎么样才可以减轻机动车主的责任?另外是不是出了人命交通事故的,要求交警出责任书就要扣留机动车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c1198……(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0-09-22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