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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1993年经村委会研究给我规划拆基地,每户东西9米,南北14米。当时村委会一共规划了16排,每排5户人家,每排过道2米;均向东行走,。我的宅基地在第九排,从东往西数第四.第五户。我于1995年9月盖房,我盖房时东面3户均为盖房,现在东邻第三户于2008年建主房。建主房时向。2009年建南房。建南房时向前移动了16公分,对我的通行造成妨碍。我当时制止第3户人家,按照规划建筑房屋,但第三户不听劝阻继续施工。之后村委会出面劝告无效。土地局.办事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并做了记录。当时办事处和土地局告诉第三户人家停止施工,等解决后再施工,但第三户不听继续施工。为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要求第三户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刘律师这属于不属于相邻关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李贺香(河北-邢台)
提问时间:2010-09-21 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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