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楼下居民私自在自来水上行管道上安装阀门将楼上供水中断
楼下居民私自在自来水上行管道上安装阀门将楼上供水中断 我家住在5楼,3楼家用户家中的公共水管损坏,维修后来我家要钱,说均摊。当时我说如果是管道老化了,我们希望将1到7楼全部更换,然后费用均摊,他不同意,他说只换他自己家那处,然后均摊。当时他家正在装修房屋,我认为应该先分清损坏原因再决定维修费用谁出,他说你要是不出钱就安装阀门给你家断水,我当时非常生气,和他争执起,说他:“敢安?那是吹,你按一个试试,还没王法了没人管你了”他就走了,然后果真安装了阀门,我家断水7天了,很气愤,我们这是回迁楼么有物业,水管归锅炉房维护,锅炉房来人取消水阀设施,3楼拒不开门,我又与社区沟通,社区沟通后,3楼要求由我支付维修费用,并为当时我向他喊正式赔礼道歉,我没同意,我随后拨打了110,民警说这是民事纠纷,他不能强行要求3楼开门,让我找媒体曝光或起诉。
请问,我是不是可以要求3楼赔偿我家停水期间的的损失,这事很小,我起诉的话我不是很麻烦,我就是要求赔偿,我是不是要自己付诉讼费啊?可以要求3楼支付诉讼费用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zb883……(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09-21 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