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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产证延期办理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房产证延期办理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我于2007年7月按揭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屋总价:213403元,格式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同时合同约定接房后60个工作日内应该办理《房地产权证》,但直到今年5月我才拿到产权证的复印件。中途我多次催促开发商尽快办理(因为我想办理社保、老婆户口等),但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我就想咨询一下律师,这个情况开发商是否应该“按合同约定按已付房价总额,依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我支付违约金”,怎么个计算方法?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曼哈顿(重庆)
提问时间:2010-09-21 14:5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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