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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对方上诉,在二审没有判决前是否不需要支付判决的抚养费?

对方上诉,在二审没有判决前是否不需要支付判决的抚养费? 去年七月分居,婚生女一直和我生活。十月底女方起诉离婚,十二月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归女方抚养,财产另行起诉。我不服上诉至中院,今年三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女方空着手只来家中看望孩子一次,现在婚生女一直和我生活,今年八月我起诉变更抚养权,追讨抚养费并要求对方支付自去年七月至今的抚养费。十一月十三日,一审判决:抚养权变更给我,以后每个月由对方支付婚生女抚养费六百元,对于以前的抚养费没有审理。现在女方上诉,那么判决的每个月六百元的抚养费,是不是要到了二审判决后才支付给我?在二审时,我能不能继续提起自去年七月至今的婚生女的抚养费?另外女方当庭承认的现在的收入为每个月五千元,可是法官只是按当地的消费水平计算抚养费,在二审时我能否对抚养费进行质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eng1……(河南-开封)
提问时间:2013-11-28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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