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母亲遗产继承问题
母亲遗产继承问题 咨 询
尊敬的法律工作者:
我要请教关于农村房产所有权和继承的若干问题
先介绍家庭成员情况:(成份复杂,所以关系紧张)
家庭一:父亲(我母亲在1989年过世,我当时11岁,父亲当年和继母再婚)
继母(离婚人士,和前夫生有一女归前夫抚养,现前夫过世,女儿已出嫁)
妹妹(父亲和继母再婚后于1990年出生,同父异母,已成年,大学本科在读)
家庭二:本人(2001年结婚),妻子,儿子(2004年出生)
再介绍家庭拥有的房产情况:
房产一:现在2个家庭共同居住的房屋是我母亲生前和父亲于1986年共同建造的二上二下农村宅基地私房。父亲再婚继母来后数年加盖了假三层屋顶和附属的小屋。本人结婚后,继母提出分家,我仅得到一小部分的房间居住使用。
房产二:本人去年向村委会申请批准得到农民新村宅基地一块,由于无力购买村里统一建造的别墅,经过和村委会协商放弃订购的房屋,而将批准的报告转入自己购买自叔叔家的应拆老房子里(叔叔家由于是宅基地置换,购买了村里的农民新村别墅,原有房屋属于应拆房屋)价格是10万元,全部由我自己出资购买。目前尚未搬入。
房产三:继母和前夫离婚时判得前夫的部分房产(也是农村私房)。现在前夫已经过世,女儿已出嫁成家,该房产现在应该是继母和她大女儿共同拥有了,但继母声称该房产全部属于大女儿。现在该房产是在继母和我父亲的共同努力下翻造一新并全部分隔出租。(这个产权归属应该可以查继母的离婚判决书内容得到确认吧?)
现在谈谈
问题一:我新的宅基地和房屋的所有权组成
我在申请新宅基地时,继母把户口迁入,因此符合申请标准。现在她扬言我的宅
基地报告和房屋中有她的份额。但是我认为她的户口是迁入我父亲的户口名下的,因此是在我父亲的宅基地房产里有份额。而我的宅基地报告里只有我一家3口(儿子是独生子女算2个份额),叔叔家的老房子是我独自出资购买的,因此我认为我的宅基地报告和房屋里应该只有我一家3口,而没有其他人的份额和利益的。
问题二:我在现在居住的父母所造的房屋中的利益
我在申请新宅基地时审批单位要求签一个房屋平方转让表格,具体内容是我将现在居住的父母的房屋里我的平方转让给父亲和妹妹。那么我在该房屋的平方是没有了,假如遇上拆迁是没有安置平方面积的了。但是作为地上建筑物的房屋利益价值和居住权,我应该有权主张继承属于母亲的一半吧?现在父亲和继母以我有了新的房产为由要求我搬离老房。并且继母以为家庭和我付出很多辛劳抚养我长大成家为由拒绝了我要求得到母亲留下的房屋利益和居住权的诉求。继母的理由是我母亲去世时我尚未成年要由父亲和继母抚养所以没有继承权,母亲的遗产由父亲继承,也就是老房的所有权益归父亲所有。继母的目的应该是把老房全部留给我妹妹。我的困惑是老房里到底有没有我的权益?是几分之几?
以上2个问题请帮我分析分析,解答我的疑问吧?不胜感激!!!(继母现在扬言要和我打
官司解决房产问题呢!!!如有必要我恐怕也要聘请律师应诉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ono_z……(上海)
提问时间:2010-09-20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