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公房历史遗留问题
公房历史遗留问题 原在95年单位分配住房,后单位进行房改时,由于分配的住房是宅基地性质,无法参与房改。在99年原企业被兼并下岗(单位辞退个人),个人一直居住该房并向新的兼并单位交管理费至今,现该区域进行城市改造,发展商按一比一比例回迁,新的兼并单位同意按原实用面积换作建筑面积给于个人回迁居住。请问:趁此机会,现在有没有政策能将此房产变为个人的房产?若一段时间后单位不给住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WT(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9-20 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