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仲裁

我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我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吗? 我是深圳市一家设计公司的员工,工作地点一直在东莞,从2004年11月份入职的,最近跟公司签的劳动同合是从2008年7月14日开始,2010年7月13日到期,至今公司还没跟我续签合同,9月16日公司置布东莞的这个组撤消(转给别的公司),给我3个选择,1、调回深圳;2、留在常平,转到新接管的公司;3、公司不管了,自己走人;(注明:我签的合同的工作地点,一直都是深圳,5年了,都是写深圳),如果我不干了,这种情况我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p584……(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09-20 14: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