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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事后,母亲和独生女对房产和抚恤金的分配

丈夫去事后,母亲和独生女对房产和抚恤金的分配 夫妇结婚27年,生有一女。丈夫有工作已于2010年8月因病去世、配偶现45岁无业(曾在文化公司上班,因丈夫生病住院护理一年多,现没有班上),女儿、女婿均已参加工作2年。现因抚恤金发生纠纷,导至引发房产纠纷。丈夫生病期间女儿和女婿没有付药费,现欠药费2万元还要从抚恤金中扣除。女儿没有给付母亲生活费。请问:1、抚恤金应该谁享有?2、现有房产产权如何认定,怎么办理产权公证手续?办理房产产权公证书手续费要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Z9422(重庆)
提问时间:2010-09-20 13:5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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