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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的处理

婚外情的处理 邓律师,您好!我的丈夫自从去年5月结婚怀孕,直到现在有个9个多月的孩子,都没有夫妻生活。上个月10月29日他因为寻衅滋事一直被关押在派出所,还没审判。昨天我在他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了一件事,他与一名女性始终保持有不正当关系,并且流产不止一次。请问如果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是怎么样的程序,一般能获得什么赔偿?

附:
   1.他有一辆用借钱来买的BUICK车,价值15,其中有10W他已经还清,还有5W未还款,而借的款项已经忘记是婚前还是婚后了。如果是婚后,是否会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2.我们婚后有一个女宝宝,2013年2月8日出生,目前在哺乳期。孩子基本是由女方及女方家长带大,作为父亲他没有做到照顾孩子的应尽责任,并且在今后也不能抚养孩子,男方家人是外地山东,经济能力较差。孩子是否会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今后男方出狱并且工作后,是否会重新判给男方抚养呢?

   3.自从结婚以来,男方不断使用手机与多名女子暧昧聊天,曾经被女方抓获后经家人调解后平息,但是对女方的精神已经造成了打击和抹不去的阴影。最后又与一名女子长期发生关系,并且有过2次流产记录,女方精神受严重打击,并且一直以来让女方处于空房状态,但并不是因为男方失去性能力。能否讨取精神赔偿。

     以上关于财产问题的纠纷,如果男方一应回答没有任何经济能力,法官会怎样判决呢?

   望得到邓律师的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phia……(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3-11-2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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