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被罚款人XXX.XXX.XXX 本院在执行的XXX申请执行XXX,XXX,X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XXX不履行发生法律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且在限定的 期限内拒不申报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六项,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对XXX。XXX.XXX三人罚款30000元 !
我的欠款才3万2千5百元 这一罚款我和两个担保人就3万元 合理吗??这3万是依照什么罚的啊 ??为什么这么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吕哲善(黑龙江-鸡西)
提问时间:2013-11-22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