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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意中买了别人偷来的商品,价值超出一千元.应负什么程度的法律责任?
无意中买了别人偷来的商品,价值超出一千元.应负什么程度的法律责任? 七月份,我买了小卖铺几条盖中华香烟,老板说他卖不了,让我帮忙处理一下,我以360元的价钱买了下来,然后转售360元。过了一个多月,派出所找了我,问了我的材料,烟是别人偷来放到小卖铺的。小卖铺老板有托我处理。现在事发,不知道我需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敬请专家指点。 跪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细雨入肺(山西)
提问时间:2010-09-19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