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想咨询一下:与前妻离婚后,我支付了一个季度的抚养费
答:可以。
你好,可以的。
可以的。
法院可在判决中具体明确探视的方式、时间、地点等。
如果你认为前妻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你好,你可以向法院主张探视权,和法院说明实际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要求法院来规定探视的时间,如果女方以后不配合,那么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或申请变更抚养权。 我的补充: 2013-11-20 17:03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可以主张探视权
可以主张探视权或直接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院会判决的。
您可以主张探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您好,可以
可以。
可以主张请求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