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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拆迁房产问题

拆迁房产问题 原旧私房拆私还私,分得现有2套房产有2个产证,现此2套房产再次面临拆迁。2套产证上的权利只有一个人(外公)现外公外婆已亡故,应算做遗产均分。现此2套房产有2个联系人分别于动迁组接洽(动迁组与所有遗产享有人签订过一份联系协议),此2位联系人在家庭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利与动迁组签订动迁协议,签订后是否合法有效。另:在第一次原旧私房拆私还私的过程中有继承人花了600元钱贴补了现其中一套房屋的面积平方并保留发票(但是产证上只有权利人的名字无他的名字且无任何书面协议),按照法律是否应该理解为他这600元应该是赠与外公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GGIO……(上海)
提问时间:2013-11-20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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