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关于复员军人民政局已安置但用人单位未安置复员军人上班的问题

关于复员军人民政局已安置但用人单位未安置复员军人上班的问题 我于1990年复员到公主岭土地局,当时有民政局的安置手续,且本人档案已由公主岭土地局接收,可到现在该单位仍未安置本人上班,从1990年到现在我曾多次找过该单位负责人与主管的市领导,均无果。同时在这过程中,后到该单位的复员军人也有安置上班的。由于该单位属事业单位,到现在我的个人养老保险与医保及生活费用都无法解决。请问该单位是否应该承担我从1990年到现在的养老保险与医保及基本的生活费用,另外我的工作是否应由该单位落实解决呢,如由该单位解决的话,我应该去哪个部门找,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anshu……(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3-11-20 12:4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