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不知道的前提下收了脏物 构成犯罪吗
不知道的前提下收了脏物 构成犯罪吗 律师您好,咨询一下,我是做二手电脑的在一个小村子里,8月31日收了一个2010年2月份的笔记本电脑,当时以1200元说定的价格,因为没有电池,预付了1000元,说待电池拿来后在会余下200元,并开了收据。昨天派出所抓到了偷笔记本的小偷,说笔记本卖给了我,然后我就带到派出所,作了笔录,笔记本市场价价值3400元(公安机关鉴定)公安局分局作了以下处理:交了5000元保证金,取保候审。和作案人员不认识,也没有其它交易,就收了一个笔记本要,请问像我这个情况法院会作出什么裁决?
笔记本没有出售,并完好无损已经回到失主手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j110(北京-门头沟区)
提问时间:2010-09-19 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