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3年,公司没有给我上过保险
您好,可以到劳动稽查部门投诉,要求补缴或相应经济补偿金;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你好,可以要求补交,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你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让单位补缴社保或给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保险。欢迎来电或到所里面谈。
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补交保险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