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构成诈骗吗

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构成诈骗吗 我曾偶然认识一个女子,她编造一些可怜的身世博取我的同情,之后开始陆续向我借钱,因数额不大,且前几次借钱都按时如数归还,所以都不打借条收条。她是从事家政劳务的,我去过几次她工作的地方,我渐渐相信她是个老实本份的人。去年她又编了更大的谎言,说她因母亲做心脏搭桥术借了大量高利贷,可手术失败人又死了,放高利贷的人要砍她,她说她有一处房产可作抵押,出于同情,我陆续借了19.5万元给她,过后被我家人发现阻止,并让她补打借条和索要了身份证复印件。今年她曾还了1万多元,现在却玩起了失踪,我去她的户口所在地查问,除了确有此人以外,所有关于她的身世来历和借钱的理由都子虚乌有,我去派出所报案,但警官却说不能立案,理由是对方有借条,建议我去法院起诉。请问:这种情况属于诈骗吗?应该是公安局管还是法院管?如果到法院起诉,她没有偿还能力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黎现芬(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3-11-17 17:04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