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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婚的房产公证问题

关于再婚的房产公证问题 我是2008年1月离婚的,离婚协议注明很清楚,我有一处房产,原来是属于婚姻共同财产,我前夫放弃了,都归我一个人所有的。2010年8月我交往了一男友,各方面条件都不如我,但是对我很好,别人都劝我去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主要是房子问题,我不希望做公证,怕伤他的心。提问:我如果现在不做婚前财产公证,再婚后,如果再闹离婚这个丈夫有权要求分我的房子吗?房子是我第一次婚姻的共同房产留下给我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NU6961(北京)
提问时间:2010-09-18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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