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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财产分割,财产继承方面问题

财产分割,财产继承方面问题 简述:祖父房产一处,价值350万。祖父已经过世,祖母健在,并有两个儿子。大哥(我父亲),弟弟(我叔)。现祖母想财产分割,把房子卖掉,并拿到自己的一份财产买一处低楼层的方便住房。我父亲顺从祖母意愿,但是叔叔手握房本(房本仍是祖父的名字,未更名)不交予出来,并且不同意卖房。故祖母起诉了两个儿子,要求法院判定财产分割。
进展:现在案件已经立案,并且已经开庭了3次。现祖母提出卖掉房子后给予两个儿子经济补偿,按照市场评估市值并结合两个儿子所占房子份额(六分之一)给予全额补偿。我叔不同意按比例补偿,提出要100万作为补偿,远远超出应得补偿。后经再次协商,法官提出需要祖母账户有100万,才能继续往下调解。于情于理于法,都不能理解法官此提议,有何依据必须出示100万,这是往绝路逼迫祖母。现案件进展此阶段,下周再开庭。
问题:1.可不可以要求按比例补偿,且对补偿款做协议,卖掉房产后按约定付补偿款?
      2.如果此案件最后法官判了共有房产,分清每人房产比例并结案,是否可以再到中级法院上诉?
      3.如何能使法官判定财产分割,使得祖母可以顺利换个低楼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qise……(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3-11-15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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