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部门不按国务院、市政府文件补偿,被拆迁户该怎么办?
不同意拆迁,不签补偿协议
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
您好:
建议您聘请专业拆迁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媒体公开等多种方式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详情可来电来访。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补偿不合适就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