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问,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用于帮助其朋友经营生意,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夫妻另一方提起上诉,衢州或者浙江的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以下情况是否可以证明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1、夫妻一方为他人担保。担保产生的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的借款又转借给非亲属,借条是否可以作为依据?如向A借款100W,立了字据。所借款100W又立刻借给了B,给B的借条上说明自己是给B做验资用。此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一方债务?
3、夫妻一方的借款又转借给非亲属,同上,B借条上没有说明借款用途,但是向A借的款和给B的钱两边欠条都能核对上。这个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债务吗?
说明:目前夫妻是再婚状态,且借款的时候夫妻令一方是完全不知情,且每笔借款都超出10W,多的有百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uyua……(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3-11-12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