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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问题

户口迁移问题 律师,您好!

本人于2012年,从吉林省就业指导中心 办理户口迁移 至 吉林省人才市场,

当时未带齐证件,人才市场不能落户,由于本人在北京工作,目前未能回家办理.

就业指导中心 所在派出所(迁出方),开具的 户口迁移证明,没有标明有效期,

如想 落户 到吉林省人才市场,是否需要在迁出方补办手续?

或者是户口已派回 个人所在原籍?期待您的答复,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auma(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3-11-11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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