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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起火,殃及二楼8人死亡,现在判决我们二楼承担50%的责任

一楼起火,殃及二楼8人死亡,现在判决我们二楼承担50%的责任 起火原因是:一楼门面房里面一辆电动车线路短路引起可燃物发生的火灾。一楼经营的是灭四害的药品,液体为主。房东就是一楼的经营者老板,电动车是他员工的,现在法院判决,楼下老板45%,电动车主5%,我们楼上的法人25%,我们是实际经营者,也是25%。现在我们想上诉,原因是对我们楼上判的比例太多!想问上诉有可能重新判比例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18112……(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3-11-11 20:0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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