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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转产权,原来使用权主已经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是否可以操办

使用权转产权,原来使用权主已经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是否可以操办 原有使用权房屋,现欲将房屋买下产权。但原来户主由于得精神病已经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是否能操办一系列手续?如果该原户主思维混乱,不同意将使用权转产权,是否监护人仍然可以操办手续?需要注意哪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rusd……(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3-11-10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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