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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宁市人 两年前我认识了一个玉林男朋友叫莫建华,由于在恋

我是南宁市人 两年前我认识了一个玉林男朋友叫莫建华,由于在恋 我是南宁市人 两年前我认识了一个玉林男朋友叫莫建华,由于在恋爱时他从我这里以做生意为由借走了我三万块钱。因为当时是男女朋友关系就没有写借条。后面我知道他拿着我的钱不是去做生意而是赌博。后面我们分手了,说好欠我的钱会在两年内还完,但是两年时间很快就过了,每次我打电话给他他都不接,打给他家人他家人也只是推脱说没有钱没有钱。分手的时候我曾多次打电话给他爸爸说完还钱,他家人当时也肯定的说一定会还我。但是前几天我再次打电话催钱的时候他爸爸竟然说不认识我,我真的欲哭无泪。现在我已经怀孕眼看宝宝就要出生需要花钱。现在由于我手上没有借条没办法报案,我上就只有几条短信。我想知道我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拿回我之前的钱?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微信用户(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3-11-0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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