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追讨欠款

追讨欠款 尊敬的律师您好!
三年前,我借给一个人一万元人民币,到第二年要回五千,剩下的五千元没有要回,原因是找不到欠款人了。
一、借钱时借款人打的欠条,摁的手印,欠条上面没有写借款期限
二、有两个担保人在欠条上面签的字,而且这两个担保人关系一个是女婿,一个是老丈人,不过一人已因病逝世
三、2分钱的利钱
现在我们向担保人催款,担保人就让等,说是总有找到人的一天,我们这不属于高利贷吧?借款时间有期限限制没?要怎样才能把钱要回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一(内蒙古-赤峰)
提问时间:2013-11-09 15:53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