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房产分割的问题
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既然该房产的主要出资是由男方父母提供,且房产证明确载明为夫妻共有,应视为其父母的同意或明确表示。同时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房产所有权以产权登记为准。
根据你的陈述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该房产应但属于男方个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