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海,我想咨询一下,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生前借了外债,可他爱人并不知情也不知道借的钱用在何处
要偿还的
如果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女方有权抗辩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为男方个人债务,则妻子不需要偿还。
如果双方有约定债务承担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一方可以不偿还 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情况是所借欠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不用返还
不能证明非用于共同生活的,要偿还
她老公生前的借债是用语夫妻生活开销就需要还,如果不是就以她老公的遗产还,如果没有遗产就可以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