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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

交通事故误工费 交通事故对方机动车,我方非机动车,对方无伤害,对方全责,我方致腰椎1轻微压缩性骨折,伤者情况:在医院开药后回家静养,目前不能长时间站立、不能弯腰,不能负重,如果要求对方赔偿误工费,以什么为依据,医院只写明回家静养,随诊,建议休息一周,体现不了务工时间,可以找法医鉴定吗?是自己找鉴定机构,还是等法院开庭,由法院来找?单位的证明是否写明工资标准,盖单位公章即可。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rP4381(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0-09-16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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