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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姻缘财产分割

婚姻缘财产分割 我和他是两个城市,我们是2007年办的结婚证,婚后有一女儿今年3岁,孩子出生后两月我们就回到了我母亲家,他去上海,2009年他也来到我妈家,在我这里生活期间他不好好干我母亲给他贷款做生意他挣钱不说陪钱还要。在这里借的有5万左右。同时今年3月份法院传票他,原来是在我们婚前安他的房子做生意抵押给了别人,6月份他哥出面把房子给他抚回来,条件是他在他哥厂子里打工来还房钱,房子抚回来了他也不愿意在来这里生活了,我又不能丢掉工作在回他那里。加上他对我一而再欺骗,导致感情破裂。现在孩子仍然跟着我生活,他对孩子也没有付过义务。我们协商离婚由于帐产问题无法打成一致,请问我们离婚我和孩子能分到房子吗?除孩子的抚养费外我和孩子还能分到什么陪偿?我们怎样离婚最妥当?他的房子算不算是婚后从新买的,如果不算那他现在又没有为我和孩子进过婚后该有的义务。请帮我分析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三五(河南)
提问时间:2010-09-15 16:2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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