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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回迁房如何办理入住手续

回迁房如何办理入住手续 2010年4月,我地县政府启动“滨河治理工程”,我于当年当月与政府相关部门(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书》。现在回迁安置楼已经由开发商建成,当地动迁部门也在电视台通知我们办理入住手续。但据我了解,该楼未与电力部门联网,就是说,该楼还没有电。还有,回迁安置楼小区空地上还是一片片瓦砾,我认为根本达不到入住条件。请问:1、回迁房入住需要办理哪些手续?2、房门钥匙是向开发商要还是向动迁部门要?3、如果回迁楼面积与实际签订协议时的面积不符,怎么办?4、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业主全年物业费?(物业费的标准是每平方米1.1元,是否需要收费许可证)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我要收房(辽宁-丹东)
提问时间:2013-11-02 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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