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有关劳动合同的事情

有关劳动合同的事情 我在2002年进入公司工作,直到今年才签了劳动合同,有效期到明年6月.除了劳动合同外,有个协议,协议上面写明:不管是公司炒我或者我炒公司,公司均不提供任何补偿.请问这样的协议合法吗?我若签字了的话,我以后离职就不能得到补偿?我以前的工作时间没签合同,怎么办?以后离职的经济补偿标准从2002年算起,还是从今年算起?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511638(福建)
提问时间:2010-09-15 14: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