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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纠纷

著作权纠纷 我是公务员,我们机关要求每个月都要将工作情况中的大事写成材料上报。最近我发现我们当地地方报纸登了一篇我写的材料,几乎是一字不改,但署名却是别人。我打电话去问报社,他们说材料也是从县宣传部找来的,他们也不知道署名的人是谁。因为这家报纸是我们县的一种便民性质的报纸,不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但把我写的材料就这样一字不变还署上了别人的名字,这怎么也侵权了吧?我想要别人赔偿,我就想对方道歉。请问我该如何处理?1、我该以谁为被告?2、我该向哪级法院起诉?3、我只要求纠正名称问题,并要求侵权人道歉,起诉请求应该是什么最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au8628(北京)
提问时间:2010-09-15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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