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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单位保障房转让合同是否有效?监护人是否有权全权处理被监护人房产?

单位保障房转让合同是否有效?监护人是否有权全权处理被监护人房产? 几年前,我弟有一套单位分的明确规定不能转让的保障房指标,我与别人签定了转让协议(因我弟精神方面有问题,对方和我自己都认为可以代理,因弟弟没结婚,老父亲身体不好,我是几弟妹中的老兄,并且在两年后,相关部门和家人正式指定我为法定监护人),并收取了一定转让金(对方还欠一部分至今未付,理由是要过户后付清)。请问当时这种情况签的协议是否合法有效?因为当时就自己和弟弟是在部队,家中其他亲人都不知道有这么套房子,现在回地方后,家人知道后很大意见,不同意转让,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且要怎样做才能合法将房子收回?若协商不成,等我弟房产证办下来,对方要求过户时,房产局那是否只要我这个监护人到场,而不需要我父亲及其他弟妹到场签字?若房产过户前我弟结婚,房产过户是否要征得她妻子同意(房子应该是婚前财产)?是否监护人可能会变更成他妻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ouli……(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3-10-3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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