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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民事纠纷,雇佣关系受伤赔偿

民事纠纷,雇佣关系受伤赔偿 去年9月份初,父母在农村承包的毛竹山需要采伐,于是托他人在隔壁邻村找了几个工人上山砍伐,在此期间,一名工人因在山坡上不慎跌倒,导致右腿骨折,我父亲立即带他去泾县医院治疗,为其花费约3000元;在医院CT时发现其右腿本身有陈旧伤(2年前被车撞过),医生说此次伤情不太严重,做好固定后要求回家休养,我和父亲都去他家看望了他。当时对方家属为这事来我家讨要说法还要求去芜湖治疗,我和父亲均未同意。当时派出所都来了,对方才罢休。
    事过一年,一年后对方都没来要求赔偿,我们都以他的腿已经好了,今年10月份,对方又以此事为由来找我家讨要赔偿,故父亲不同意赔偿。
    现在他威胁说到我单位来闹,而且还要扬言去法院起诉我们,请问此事目前该怎么办,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应诉,我听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他现在起诉法院受理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anxil……(安徽-宣城)
提问时间:2013-10-3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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